欢迎访问宁夏大学体育学院官网!

首  页

首  页

您的位置: 首  页 > 正文

关于2009-2010学年宁夏大学学生体质测试的通知

时间:2009-10-14   来源:    阅读:

关于2009-2010学年宁夏大学学生体质测试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宁夏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经研究决定,我校06至09级本科生的测试工作将于2009年10月17日开始,具体测试安排见附表(附件1:800/1000米测试时间表;附件2:室内测试时间表)。06级学生室外800/1000米测试安排在10月17日(星期六)进行,因实习不能参加测试者,请出示学院证明进行登记以备安排补测。

《实施办法》规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做好准备,组织学生准时参加。

一、测试地点:宁夏大学B区田径场、国民体质测试中心(B区田径场西侧看台下)

二、测试项目: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身高/体重;肺活量;握力;立定跳远。

三、成绩等级划分:

本标准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四、测试注意事项:

(一)学生在参加测试时,必须持本人校园卡或学生证准时到达,否则将不予测试;若有代测者,一经查出,以考试作弊论处。

(二)参加测试的学生均应着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不要在空腹、饱腹状态下进行测试。

(三)测试时,学生必须遵守测试工作的相关规定,服从测试人员安排,不得佩带项链、手表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否则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伤害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近期曾患心肌病、发烧感冒等的同学,测试前应向测试教师说明,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

(五)因疾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到体育学院办理免测手续,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五、联系人:缑芳霞(国民体质测试中心) 电话:8334505

附件1:宁夏大学09-10学年体质测试(800、1000米)时间表.xls

附件2:宁夏大学09-10学年体质测试(室内)时间表.xls

教务处 体育学院

二OO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