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兆明,男,1976年,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副院长,国内高级访问学者,国家级田径裁判员,第六届全国优秀硕士生指导教师,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第九届社会体育学会委员,宁夏体育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宁夏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宁夏大学本科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宁夏大学优秀本科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宁夏大学立德树人岗位标兵,《广州体育学院学报》青年编委。近年来,出版著作3部;主持科研项目8项;公开发表期刊学术论文30余篇;获得宁夏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2项、宁夏自然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3项、研究成果被国家教育部采纳1项;被宁夏教育厅教研室采纳1项。目前,从事体育教育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本科生教学、招收培养民族传统体育学术型、学科教学(体育)和体育硕士方向研究生,所指导研究生获得宁夏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篇,宁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篇,考取博士研究生3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