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第十八届全民健身校园体育文化节
网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会、团委(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
各学部、各学院、各书院。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11月2日—2024年12月1日。
比赛地点:宁夏大学怀远校区网球场。
五、参赛单位
守正书院、尚德书院、勤学书院、求是书院、励行书院、润泽书院、鼎新书院、博雅书院、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新华学院。
六、参赛资格
(一)具有正式学籍的宁夏大学全日制学生(含研究生)。
(二)遵守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国家反兴奋剂相关规定。
(三)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以下疾病患者不得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疾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 2 周患感冒患者。
7.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或者睡眠不足者。
七、参赛办法
甲组(公共体育组):守正书院、尚德书院、勤学书院、求是书院、励行书院、润泽书院、鼎新书院、博雅书院、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备注:体育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得参加甲组的比赛。)
(三)报名规定
(一)甲组:以书院、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新华学院为单位参赛。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6人,其中至少有两名女生;
(二)运动员参赛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检录。
八、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为混合团体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一律使用大会提供比赛用球。
(三)混合团体赛规则: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
混合团体赛采用5场3胜制(第一阶段打满5场)。每场采用4局制,无占先。双方打到局数4:4平时,抢七决定胜负。
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按两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若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同一小组中净胜场多少决定名次;再相等,则按净胜局数决定名次;仍相等,则按净胜分数决定名次。
比赛次序:男单、女单、男单、女单、双打,5场3胜制;单打选手不能重复参赛,但可以参加双打;
(四)比赛开始10分钟不到比赛场地,按弃权论处。
十、积分及奖励办法
(一)名次计算:校级决赛获得第1-8名的运动队。如参赛队伍小于等于8队,名次按参赛队数减一计算。
(二)计分方法:获第1-8名的队,每队以6人分别按5.0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计入参赛运动员书院。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选调。
(二)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其领队或教练须在成绩公告后30 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谁申诉谁举证)。
十二、赛纪赛风
运动员资格按照规程规定执行,违反规定者,除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含团体成绩)外,还将对运动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十三、报名办法
各参加单位须于2024年10月26日前将《第十八届全民健身校园体育文化节网球竞赛项目报名表》报送至邮箱:wang_g@nxu.edu.cn,联系人:王老师13995212071。各项目经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比赛期间如因天气等原因,需要变更比赛事项由组委会研究决定。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方可参赛。(三)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