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第十八届全民健身校园体育文化节
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会、团委(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
各学院、学部、书院。
四、参赛单位
守正书院、尚德书院、勤学书院、求是书院、励行书院、润泽书院、鼎新书院、博雅书院、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新华学院。
五、竞赛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11月16-17日。
比赛地点:怀远校区体育馆乒乓球馆。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具有正式学籍的宁夏大学全日制学生。
(二)竞赛分组
1.甲组:守正书院、尚德书院、勤学书院、求是书院、励行书院、润泽书院、鼎新书院、博雅书院、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乙组:体育专业2020级、体育专业2021级、体育专业2022级、体育专业2023级、体育专业研究生、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三)报名规定
1.甲组以书院为单位报名;乙组新华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体育专业研究生以整体为单位、体育学院以年级为单位报名。
2.各单位限报1支队伍参加混合团体比赛,每支队伍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员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2人。
3.各单位限报男、女单各1人参加单打比赛。
(四)凡参赛运动员,须提供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同时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运动员参赛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检录。
七、比赛项目
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一律使用大会提供比赛用球。
(三)甲组:混合团体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比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附加赛,均采用五场三胜,每场三局二胜,每局11分制。男、女单打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附加赛,每场三局二胜,每局11分制。
乙组:混合团体采用循环比赛,五场三胜,每场三局二胜,每局11分制。男、女单打采用循环比赛,每场三局二胜,每局11分制。
(四)混合团体每名运动员最多上场2次,比赛次序为:第一场男单、第二场女单、第三场混双、第四次男双、第五场女双。
(五)比赛10分钟不到比赛场地,按弃权论处。
(六)参赛运动员比赛服装须统一,禁止主体为白色服装参赛。比赛球拍要符合规则要求。
九、积分及奖励办法
(一)名次计算:决赛获得第1-8名的代表队及运动员。
(二)计分方法:
1.混合团体:获团体项目第1-8名的队,每队每人分别按5.0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计入参赛运动员书院
2.单打:获得1-8名的运动员,分别按9.0分、7.0分、6.0分、5.0分、4.0分、3.0分、2.0分、1.0分,计入参赛运动员书院。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宁夏大学体育委员会选调。
(二)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其领队或教练须在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谁申诉谁举证)。
十一、赛纪赛风
运动员资格按照规程规定执行,违反规定者,除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含团体成绩)外,还将对运动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十二、报名办法
各参加单位须于规定时间前将《第十八届全民健身校园体育文化节乒乓球竞赛项目报名表》报送至邮箱:123592032@qq.com,联系人:沙老师18395015802。各单位报名经确认后不得更改,无故退出的将取消该书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一)比赛期间如因天气等原因,需要变更赛事项由组委会研究决定。否则,比赛正常进行。
(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