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第十八届全民健身校园体育文化节
广播体操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会、团委(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
各学院、学部、书院。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11月17日。
比赛地点:怀远校区凌云广场。
五、参赛单位
守正书院、尚德书院、勤学书院、求是书院、励行书院、润泽书院、鼎新书院、博雅书院、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新华学院。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具有正式学籍的宁夏大学全日制学生;
2.遵守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国家反兴奋剂相关规定;
3.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二)特殊规定
守正书院、新华学院体育专业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比赛。
(三)竞赛分组
1.甲组:守正书院、尚德书院、勤学书院、求是书院、励行书院、润泽书院、鼎新书院、博雅书院、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乙组:体育专业2022级、体育专业2023级、体育专业2024级、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四)报名规定
1.甲组:以书院为单位报名,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限报1个队(运动员36人,其中男运动员比例不低于40%,即不少于15人)。
2.乙组:新华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体育学院以年级为单位,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限报1个队(运动员36人,其中男运动员比例不少于40%,即不少于15人)。
(五)凡参赛运动员,须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包括心电图、脑电图等)证明,同时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以备大会检验。
(七)特殊规定:守正书院、新华学院的体育专业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比赛。
七、竞赛项目
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第九套广播体操》。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第九套广播体操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场预决赛制,按最终成绩排名。
(三)赛前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九、计分办法
名次计算:决赛获得团体第1-8名的单位。
团队项目人数计算:团体赛36人。
计分方法:获第1-8名的队,每队每两人分别按5.0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计入参赛运动员书院。
十、报名
运动会全部采用网上电子报名,不收纸质报名单。将各书院在2024年11月3日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451514827@qq.com,报名咨询电话:18209675820,张老师。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十二、赛风赛纪
(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宁夏大学体育委员会选调。
(二)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其领队或教练须在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谁申诉谁举证)。
(三)运动员资格按照规程规定执行,违反规定者,除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团体比赛成绩外,还将对运动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十三、其他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需有经二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须由各代表队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比赛途中及比赛期间)。
(二)根据大学全民健身体育文化节的宗旨,请各书院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犯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各队领队、教练要对运动员资格核实负责。
(三)为了校园全民建设体育文化节广播操比赛工作的顺利进行,竞赛监督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四)各单位在报名时必须确定运动员相关信息,未报名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比赛;凡在赛前未完成资格审查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五)竞赛监督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采取不同形式,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进行认真核查(参赛队员随身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对违犯资格规定的参赛队、运动员及所在书院将给予取消资格即给予处罚。
(六)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