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大学华藏奖学金评奖条例》、《宁夏大学孝廉奖学金评奖条例》和奖学金基金会通知精神,按照2005~2006学年平均学习成绩理工科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的原则,结合学生日常综合表现,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推荐,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选拔条件严格审核,并报请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拟定2004级2班杨建龙同学获得2005~2006学年“华藏奖学金”。现向全院同学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07年4月5日~6日
来访地点: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公示电话:8166634 13639587772 13519218728
公示信箱:学生意见箱或xuefeigong@163.com
宁夏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