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2005级、2006级同学:
为积极引导大学生健康成才,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机构对外交流平台的作用,根据2007年1月宁夏大学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签订的大学生实践教育活动项目协议,今年五一长假期间,学校将组织30名优秀学生到上海参加实践教育活动,观看最新科技成果,参观新型大学,聆听精彩报告,考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标志性项目,撰写社会实践报告。按照学校通知精神,我院有1个名额。现将选拔参加活动学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品学兼优的一、二年级学生。2005级学生参照2005~2006学年奖学金等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成绩;2006级学生参照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成绩为准;
2、入校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旷操、旷课记录;
3、具备较高的文字写作水平;
4、身体健康,思想端正;
5、同等条件下,农村学生优先。
二、要求:
1、本次活动所需经费主要由学校和驻沪办承担,学生个人承担170元,往返均乘坐硬座火车;
2、学生本人自愿参加,且征得家长同意;
3、参加活动的学生于5月18日前交社会实践报告或心得体会、活动感想文章一篇,字数在3000字以上;
4、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必须于3月26日上午10:00以前把申请书以及不低于500字的个人简历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龚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