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经研究决定,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于2006年10月9日开始(测试时间详见附件一),请各学院组织好学生准时参加,将2006级新生的基本信息(格式见附件二)于2006年10月8日—10月18日上报至宁夏大学国民体质测试中心,逾期不报或上报信息有误,后果由相关学院自负。有关事项如下:
一、测试地点:宁夏大学国民体质测试中心(校本部B区田径场西侧看台下)
二、测试注意事项:
(一)体质测试属正规考试,学生在参加测试时,必须持校园卡或学生证,否则不予测试。
(二)凡因病或残疾不宜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可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到体育学院办理免测手续。
(三)参加测试的学生均应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提前做好准备活动,忌空腹、饱腹进行测试。
(四)近期曾患心肌病、发烧感冒的同学,测试前应向测试教师说明,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立即停止测试。
(五)测试时,必须遵守测试工作相关规定,服从测试教师指挥,不能佩带项链、手表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测试内容:
身高、体重、握力、肺活量、立定跳远、台阶试验。
三、联系人:缑芳霞13469503086
教务处
体育学院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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