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具备竞技专项训练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培养学生能胜任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运动队及学校专项体育训练、竞赛、教育与教学工作,并能从事运动训练组织管理和竞技体育的科学研究等工作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体育人才。
二、 培养规格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全面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悉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系统掌握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健康教育、身体锻炼、体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学校体育教育的规律。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有所专长,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自学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了解优秀运动队、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动态;掌握体育科学研究发展趋势及基本科研方法,具有体育科学研究能力。
(四)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具有较高运动水平;较好掌握现代教育规律和运动训练规律,具有运动竞赛的组织和裁判能力,具有运动训练的科研能力;至少二个项目达到二级裁判员以上等级。(五)了解竞技体育改革和发展动态;掌握体育科学的发展趋势及基本科研方法,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素养和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门计算机应用技术,具有阅读体育专业的外文书刊和熟练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达到大学英语二级等级。
(七)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和稳定的心理素质,有正确的审美观和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主干学科
体育学、教育学、生物学
四、学位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计算机文化技术基础,大学英语,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田径,球类,体操,武术,毕业论文,实习。
五、学制、学习年限、毕业学分要求与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学习年限最短为三年,最长为六年。修完规定课程的166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六、学分奖励措施
根据《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宁大校发〔2008〕75号)文件精神和《体育学院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细则》,学生除必须修满创新能力培养环节至少8个学分外,在创新能力培养中获得的其它学分作为奖励学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并作为评选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免推研究生、推荐校际访学等条件之一。
七、教学活动时间安排表(单位: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