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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团委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时间:2008-04-09   来源:    阅读: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体育学院各班团支部:

为了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高潮,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稳步发展,按照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通知精神和《宁夏大学共青团工作条例》规定,经我院分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06~2007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

宁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我院有1个名额)

(二)先进个人

1、宁夏大学优秀团员(我院有3个名额)

2、宁夏大学优秀团干部(我院有2个名额)

二、具体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级团支部班子建设好。

2、主题活动好。

3、制度执行好。

4、支部影响好。

5、团员青年素质好。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进步。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3、品德优良,举止文明。

4、勇于担纲,甘于奉献。

5、响应团组织的号召,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活动。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现任各级团干部,工作时间至少满一学期;或离任各级团干部,担任工作时间至少满一年。

3、勤奋工作,锐意进取。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三、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二)严格把关,遵守时间。各班团支部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层层推荐,逐级评选,做到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时间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相关材料。过期不报,视为弃权。

(三)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需撰写2006~2007学年事迹材料(约2000字左右,电子稿)。事迹材料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主要成效等三部分,全面介绍班子建设、支部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四)申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候选人需撰写2006~2007学年个人事迹材料(约1300字左右,电子稿)。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主要表彰三个部分。

(五)所有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1份,务必于4月3日(周四)下午5:30-6:00之间报送学院团委龚老师处,同时报送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过期不报,视为弃权。

五、奖励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宁夏大学团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关奖励。

(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学校团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三)张榜公布名单,召开全校表彰大会。

宁夏大学体育学院团委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