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学生课外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办法
宁夏大学学生学术科研基金,是对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中的优秀项目进行扶持和深层次挖掘的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从事课外学术活动,从而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科技学术成果的涌现。为了更好的利用宁夏大学学术科研基金,规范课外科技学术作品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宁夏大学“挑战杯”竞赛组织委员会特制定此办法。
一、基金的申请对象
1、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由院、系、部组织的课题组(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请资助
2、申报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使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在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或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的作品不再申报范围之列。
4、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二、基金申请程序
1、申报人向院、系、部申报,同时鼓励各单位直接立项申报,立项申报表从校团委主业下载。
2、申报人填写好表格后,由各院、系、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初评,确定重点推荐项目,并由分管科研的院长签署推荐意见。
3、学校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部重点推荐作品进行评审,分一、二、三等确定学生学术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三、项目评审标准
1、评审标准以课题的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经济行为主要原则制定,结合课题研究可依据的科研条件及学生实际科研能力、申报单位支持力度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评审的重要指标:作品的科技含量、发明点与创新点、联系社会现实的紧密程度等方面因素。
四、项目跟踪制度
1、对确定的资助项目,“挑战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与申报人签订《宁夏大学学生学术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
2、立项后对资助项目首先发放全部资助金额的三分之一。
3、半年后,进入项目中起评审,项目负责人向“挑战杯”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汇报项目中期进展情况。对进展顺利的项目,再次发放全部资助金额的三分之一。
4、资助项目原则上要在一年之内完成,项目完成后再发放剩余资助金额。
五、项目终审选拔
1、所有资助项目作品完成后必须参加宁夏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挑战杯”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评审,评出特、一、二、三等奖。
2、从获奖作品中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