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在校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定于2017年10月21日开始(具体安排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17年10月2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每周六、周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测试地点
宁夏大学怀远校区田径场、中卫校区田径场。
三、测试内容
第一阶段: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50米、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第二阶段: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四、测试对象
全校2014、2015、2016、2017级本科学生,2017级本科学生测试在课堂完成,其他学生参加集体测试。
五、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准时到达测试现场,迟到将不予测试。凡替测作弊者测试按零分论处。
(二)参加测试的学生均须着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
(三)测试时,学生必须遵守测试工作的相关规定,服从测试人员安排,不得佩带项链、手表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由此所造成的伤害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凡因伤、病等暂时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同学,须在测试前到体质测试中心办理补测手续。测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的学生,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由测试中心安排补测。
(五)因重大疾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应持近两年县级以上医院各项检查证明及治疗方案、用药记录、医疗保险单据、病历、住院记录等,并下载填写《宁夏大学体质测试免试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体测中心,由体测中心会同校医院核准后办理免测手续。对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评选,如毕业班学生确定为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时,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及格,但不评定等级。免测申请中如提供虚假证明的学生按《宁夏大学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处罚,各学院要严格把关。
(六)区内实习的学生必须回校参加测试,在区外实习的学生确实不能回来参加测试,由各学院统一办理请假手续并附区外实习证明,于10月21日之前报至宁夏大学国民体质测试中心。
(七)体质测试不合格的学生本学期体育课程需要重修,毕业时体质测试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学生将不准于毕业。
六、联系人
吴 伟 电话:13209695888
李晓玲 电话:13995196590
附件:1.宁夏大学2017学年各学院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2.国家学生体质测试免试申请表
3.大学生体适能测试评分标准
教务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