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夏大学体育学院官网!

群体竞赛

群体竞赛

您的位置: 首  页 > 群体竞赛 > 正文

宁夏大学第三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时间:2005-05-11   来源:    阅读:

宁夏大学第三十四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学生组)

一、竞赛时间

6月10日—6月12日

二、竞赛地点

宁夏大学校本部田径运动场

三、参赛单位

人文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计算机学院、物理电气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农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民族预科部、新华学院。

四、参赛资格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收的全日制在册学生。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项目(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铅球、三级跳远;

(二)女子项目(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铅球、三级跳远;

(三)拔河比赛(男女混合)

六、参加办法

(一)院(系)每单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

(二)各院系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三)各院系报名单于5月25日前交体育系办公室赵奋军处,过期不报送名单视为弃权,不再编排。(报名表自制)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审核的田径竞赛规则;

(二)一律使用大会比赛器材。个人用跑鞋必须符合塑胶跑道鞋钉长度的规定,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三)各院系按如下分配的起始号码对运动员进行编号;

人文学院01001—01100 政法学院08001—08100

外国语学院02001—02100 经济管理学院11001—11100

数学计算机学院03001—03100 物理电气信息学院04001—04100

化学化工学院05001—05100 生命科学学院12001—12100

资源环境学院10001—10100 农学院13001—13100

机械工程学院07001—07100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06001—06100

教育科学学院09001—09100 体育系16001—16100

音乐系14001—14100 美术系15001—15100

民族预科部17001—17100 新华学院18001—18100

八、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均取前八名,以9、7、6、5、4、3、2、1的积分办法计入团体总份;

(二)集体项目(含拔河比赛)按名次加倍计分;

(三)各单项奖励前八名;

(四)破自治区、自治区高校、学校记录者分别加团体总分18分、14分、12分,发破记录奖。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几次记录只加一次分,奖励一次;

(五)比赛中运动员成绩达到田径运动员等级二级者加10分,三级者加3分(每单项只加一次分);

(六)团体总分按各单位男、女学生的总合计算,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七)团体总分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区、高校、学校记录,第一名、第二名的多少决定名次;

(八)体育系学生成绩进入前八名者只取第一名参加决赛,体育系不计团体总分.

九、精神文明奖

大会设精神文明奖,评比方法另行通知。

十、其他事项

(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归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凡参加学生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比赛期间因天气影响的变更事项由组委会研究决定;

(四)各院系所聘教练员应事先通知体育系,凡被安排教练员不安排裁判工作;

(五)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如发生意外事故由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十日


宁夏大学第三十四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教工组)


一、竞赛时间

6月10日—6月12日

二、竞赛地点

学校本部田径运动场

三、参赛单位

人文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包括西部发展研究中心)、数学计算机学院、物理电气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包括生物工程研究所)、资源环境学院、农学院(含实验农场)、机械工程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两课教研部、民族预科部、成人教育学院(高师培训中心)、党群(纪检委、监察室、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委)、校办(对外交流合作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学生处、学工部、研究生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新华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档案馆、学术期刊中心、西夏学研究中心、回族研究中心、能源化工实验室)、计财处(审计处)、保卫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设备与物资管理处)、图书馆、后勤集团

四、参赛资格

凡本校正式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

五、竞赛项目

(一)竞技项目分组

1.甲组:30岁以下;

2.乙组:40岁以下;

3.丙组:50岁以下;

4.丁组:50岁以上。

(二)趣味项目分组

甲组:40岁以下;

乙组:40岁以上。

(三)竞技项目

1.男子甲组

100米跑、跳远、铅球(7.26kg);

2.女子甲组

100米跑、跳远、铅球( 4kg);

3.男子乙组

跳远、铅球(7.26kg);

4.女子乙组

跳远、铅球( 4kg);

5.男子丙组

铅球(5kg);

6.女子丙组

铅球(4kg);

7.男子丁组

铅球(4kg);

8.女子丁组

铅球(4kg);

9.男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年龄不限);

女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年龄不限)。

(四)趣味项目

1.6×40米男女混合迎面接力(男女各3人,年龄不限);

2.6×40米男女混合抱球迎面接力(男女各3人,年龄不限);

3.一分钟跳绳计数(男、女);

4.篮球定点罚篮(男、女);

六、报名办法

(一)每组每单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两项(体育教师每人限报1项,集体项目除外)。集体趣味项目每单位限报1个队,多个单位编队的,单项以院、系、处、室报名,集体项目以编队报名;

(二)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1人;

(三)报名表由校工会负责审核,5月24日前报校工会,逾期报送名单视为弃权,不再编排;

(四)各单位按如下分配的起始号码对运动员进行编号(号码布各单位自备,号码布尺寸为25cm×12cm,号码为白底红字)。

人文学院21001—21100 政法学院 22001—22100

外国语学院23001—23100

经济管理学院(包括西部发展研究中心)24001—24100

数学计算机工程学院25001—25100物理电气信息学院26001—26100

化学化工学院27001—27100

生命科学学院(包括生物工程研究所)28001—28100

资源环境学院29001—29100 农学院(含实验农场)30001—30100

机械工程学院31001—31100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32001—32100

教育科学学院33001—33100 体育系34001—34100

音乐系35001—35100 美术系36001—36050

两课教研部 36051—36100 民族预科部37001—37100

成人教育学院(包括高师培训中心)38001—38100党群(包括纪检委、监察室、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39001—39100

校办(包括对外交流合作处、发展规划处)40001—40100

人事处(包括学生处、学工部、研究生处)41001—41100

教务处42001—42100

科学技术处(包括新华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档案馆、学术期刊中心、西夏学研究中心、回族研究中心、能源化工实验室)43001—43100

计财处44001—44100 审计处 45001—45100

设备与物资管理处46001—46100

保卫处(包括离退休人员服务处)47001—47100

基建处48001—48100 后勤管理处49001—49100

图书馆50001—50100 后勤集团51001—51100

七、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的积分办法计入团体总分;

(二)集体项目按名次加倍计分;

(三)各单项奖励前八名;

(四)团体总分按各单位男、女教职工的得分总和计算,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五)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区、校记录第一名、第二名的多少决定名次;

(六)体育系不计团体总分。

八、其它事项

(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参加比赛的教职工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比赛期间因天气影响的变更事项由组委会研究决定;

(四)趣味项目所需器材由大会提供,不得使用自备器材;

(五)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如发生意外事故由本人及所在单位负责;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教工组报名表

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