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第三十四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学生组) 一、竞赛时间 6月10日—6月12日 二、竞赛地点 宁夏大学校本部田径运动场 三、参赛单位 人文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计算机学院、物理电气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农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民族预科部、新华学院。 四、参赛资格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收的全日制在册学生。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项目(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铅球、三级跳远; (二)女子项目(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铅球、三级跳远; (三)拔河比赛(男女混合) 六、参加办法 (一)院(系)每单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 (二)各院系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三)各院系报名单于5月25日前交体育系办公室赵奋军处,过期不报送名单视为弃权,不再编排。(报名表自制)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审核的田径竞赛规则; (二)一律使用大会比赛器材。个人用跑鞋必须符合塑胶跑道鞋钉长度的规定,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三)各院系按如下分配的起始号码对运动员进行编号; 人文学院01001—01100 政法学院08001—08100 外国语学院02001—02100 经济管理学院11001—11100 数学计算机学院03001—03100 物理电气信息学院04001—04100 化学化工学院05001—05100 生命科学学院12001—12100 资源环境学院10001—10100 农学院13001—13100 机械工程学院07001—07100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06001—06100 教育科学学院09001—09100 体育系16001—16100 音乐系14001—14100 美术系15001—15100 民族预科部17001—17100 新华学院18001—18100 八、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均取前八名,以9、7、6、5、4、3、2、1的积分办法计入团体总份; (二)集体项目(含拔河比赛)按名次加倍计分; (三)各单项奖励前八名; (四)破自治区、自治区高校、学校记录者分别加团体总分18分、14分、12分,发破记录奖。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几次记录只加一次分,奖励一次; (五)比赛中运动员成绩达到田径运动员等级二级者加10分,三级者加3分(每单项只加一次分); (六)团体总分按各单位男、女学生的总合计算,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七)团体总分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区、高校、学校记录,第一名、第二名的多少决定名次; (八)体育系学生成绩进入前八名者只取第一名参加决赛,体育系不计团体总分. 九、精神文明奖 大会设精神文明奖,评比方法另行通知。 十、其他事项 (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归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凡参加学生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比赛期间因天气影响的变更事项由组委会研究决定; (四)各院系所聘教练员应事先通知体育系,凡被安排教练员不安排裁判工作; (五)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如发生意外事故由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十日
宁夏大学第三十四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教工组)
一、竞赛时间 6月10日—6月12日 二、竞赛地点 学校本部田径运动场 三、参赛单位 人文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包括西部发展研究中心)、数学计算机学院、物理电气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包括生物工程研究所)、资源环境学院、农学院(含实验农场)、机械工程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两课教研部、民族预科部、成人教育学院(高师培训中心)、党群(纪检委、监察室、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委)、校办(对外交流合作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学生处、学工部、研究生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新华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档案馆、学术期刊中心、西夏学研究中心、回族研究中心、能源化工实验室)、计财处(审计处)、保卫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设备与物资管理处)、图书馆、后勤集团 四、参赛资格 凡本校正式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 五、竞赛项目 (一)竞技项目分组 1.甲组:30岁以下; 2.乙组:40岁以下; 3.丙组:50岁以下; 4.丁组:50岁以上。 (二)趣味项目分组 甲组:40岁以下; 乙组:40岁以上。 (三)竞技项目 1.男子甲组 100米跑、跳远、铅球(7.26kg); 2.女子甲组 100米跑、跳远、铅球( 4kg); 3.男子乙组 跳远、铅球(7.26kg); 4.女子乙组 跳远、铅球( 4kg); 5.男子丙组 铅球(5kg); 6.女子丙组 铅球(4kg); 7.男子丁组 铅球(4kg); 8.女子丁组 铅球(4kg); 9.男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年龄不限); 女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年龄不限)。 (四)趣味项目 1.6×40米男女混合迎面接力(男女各3人,年龄不限); 2.6×40米男女混合抱球迎面接力(男女各3人,年龄不限); 3.一分钟跳绳计数(男、女); 4.篮球定点罚篮(男、女); 六、报名办法 (一)每组每单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两项(体育教师每人限报1项,集体项目除外)。集体趣味项目每单位限报1个队,多个单位编队的,单项以院、系、处、室报名,集体项目以编队报名; (二)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1人; (三)报名表由校工会负责审核,5月24日前报校工会,逾期报送名单视为弃权,不再编排; (四)各单位按如下分配的起始号码对运动员进行编号(号码布各单位自备,号码布尺寸为25cm×12cm,号码为白底红字)。 人文学院21001—21100 政法学院 22001—22100 外国语学院23001—23100 经济管理学院(包括西部发展研究中心)24001—24100 数学计算机工程学院25001—25100物理电气信息学院26001—26100 化学化工学院27001—27100 生命科学学院(包括生物工程研究所)28001—28100 资源环境学院29001—29100 农学院(含实验农场)30001—30100 机械工程学院31001—31100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32001—32100 教育科学学院33001—33100 体育系34001—34100 音乐系35001—35100 美术系36001—36050 两课教研部 36051—36100 民族预科部37001—37100 成人教育学院(包括高师培训中心)38001—38100党群(包括纪检委、监察室、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39001—39100 校办(包括对外交流合作处、发展规划处)40001—40100 人事处(包括学生处、学工部、研究生处)41001—41100 教务处42001—42100 科学技术处(包括新华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档案馆、学术期刊中心、西夏学研究中心、回族研究中心、能源化工实验室)43001—43100 计财处44001—44100 审计处 45001—45100 设备与物资管理处46001—46100 保卫处(包括离退休人员服务处)47001—47100 基建处48001—48100 后勤管理处49001—49100 图书馆50001—50100 后勤集团51001—51100 七、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的积分办法计入团体总分; (二)集体项目按名次加倍计分; (三)各单项奖励前八名; (四)团体总分按各单位男、女教职工的得分总和计算,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五)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区、校记录第一名、第二名的多少决定名次; (六)体育系不计团体总分。 八、其它事项 (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参加比赛的教职工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比赛期间因天气影响的变更事项由组委会研究决定; (四)趣味项目所需器材由大会提供,不得使用自备器材; (五)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如发生意外事故由本人及所在单位负责;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教工组报名表 宁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十日 |